第二章
第四節
第四個放手:教會和教會法的控制
今日機構面臨普遍的危機,昔日宗教上的約束和忠告已窮途末路。沒人再理會它們了。──艾弗尼‧紀伯拉(IVONE GEBARA)
已故的倫敦輔理主教克里斯多福‧伯樂(本篤會)於1963年從梵二回來後,寫到:
我們當中似乎很少人瞭解修會生活的神學;否則就能在整個大公議會的更新神學中,獨樹一幟。缺凡優秀和活力的神學,我們就只好藏身在教會法堡壘後。
很少人能如此簡潔有力地指出我們神學進退唯谷的窘境。即便來到了廿一世紀初期,修會仍舊缺乏少一個「在世上服務天國」的神學,來落實並維繫我們的聖願生活。有兩種意識形態的路障:首先是枯燥乏味的靈修主義,受到醒目的《奉獻生活》勸諭影響,而躍躍欲試;其次是有害無益的法律主義,我們奉公守法(會憲)就能與天主保持良好的關係。我們雖則沒有刻意地擁護這兩種障礙,它們卻同時削弱了我們早已失勢退縮的神學願景。
教會控管
自從十六世紀特利騰大公會議以來,修會生活一直被教會當局視為特立獨行的運動,需要嚴加控管。修會生活的先知特性賦予它衝撞邊緣的本錢,去挑戰現有的系統,開創教會和世界夢想的新願景。若不如此就是放棄了我們作為反文化運動的獨特性質。
將聖願生活規範在教會法下,不僅縮緊修會生活,更萎縮教會的先知見證使命。控制慾將會士生活貶到最低的共同標準,剝奪了任何果敢和原創見證的真正能力。我們很快地淪落到另一個二元對立,教會機構成了主控者,而修會生活成了一種被動的有機體。這更加違背法律作為維護解放自由力量的基本精神。
還好,創化的聖神是不容易緘默不語的。即使禁令妨礙了積極的見證,會士還是在許多境遇中設法超越禁令的阻礙。我們的牧靈工作是用心而非用腦。我們經常針對了急需來回應,隨時隨地要求我們憐憫。身為會士,我們竭盡所能地去服務天主子民,我們越接近人民,我們的神恩就越蓬勃發展。就在那個層面上,我們超越了通常與教會及其行政相關的法律主義。我們見證天主的人性面容─憐憫、治癒,並且始終追求復原康復。
超越牧職主義
或許,傷害我們會士獨特性最深的是在十六世紀,特利騰大公會議認為司鐸是高人一等。此後,只有司鐸被認為是最卓越的基督徒,其他所有聖召都必須仿效司鐸。為此所有會士─修女、修士和司鐸─得按照特利騰的模式,甚至鉅細靡遺地要求修女和修士穿上仿效牧職人員黑衣白領形式制服。
會士舉止要像牧職人員,祈禱要像牧職人員,也按照牧職人員的規範運作。此外,他們還必須對牧職人員負責,不只在教務上,更為自己靈修培育。會士生活的召喚成為從屬的聖召,受到與那些司鐸相同的法律和規範所約束。
同樣發生在服務的領域。服務天主子民都被局限在已為司鐸所把持聖事實施上。修女與修士在學校教書被視為準備青年學子的教會生活。從事醫院醫療服務的會士被期待遵守牧職所採納的牧靈倫理守則。特別是一概推翻由修女在許多牧職服務上所做的貢獻,甚至到現在仍吝嗇給予歷史的認可。
由牧職所壟斷的基督徒生活,最後將自食其果。即使教會看出這種嚴重的失衡,梵二開始轉變我們對普遍成聖的認識。成聖的召喚擴及到所有基督徒,而非保留給特定族群,大家共享同一的洗禮,但在平信徒、會士和牧職不同的身份上各有獨特的經驗。
即便成聖典範轉變已被指出,今天靈修成長早已由許多不同背景的人士來共同推動,但仍舊受到牧職的壟斷以及它的法條和包袱很大的影響。儘管過去廿多年來學者們研究許多其他的聖願詮釋,我們的理解仍舊多屬於奉公守法(參考Leonard 2002)。任憑新興的修會神學明顯地以天主的國為優先考量,會士們仍然依循教會訓導的說法。
忠誠轉移
陳舊的典範揮之不去,有時還抱殘守缺,但在全球各地會士心中,當聖願生活裡裡外外質疑現存典範的意義時,忠誠就開始轉變。近幾十年來,那些高層治理的可信度已被重創削弱了。這已發生在政治、社會和宗教上。正由於會士有親近百姓的機會,熟知他們生活上的掙扎和期待,會士也就開始認出自己的幻想並且渴望改變。
修會生活同樣被捲入波及當代生活各個層面的管理結構危機中:我們不再相信來自高層的智慧,特別是強加給人的智慧。我們這時代要求更平等、用對話的方式來分辨在教會和世界中的服務使命。我們渴望各個階層更加透明。我們希望受到成人般的待遇,受邀參與並創制影響我們生活的法規和守則,而不再是那些我們當中越來越多會士所認為類似父母壟斷的過時傳統。
這不是種後現代青春期的叛逆。當我們會士承諾跟隨基督時,就有責任在效忠天國的使命,達到基督的完滿境界。這也是整個教會的使命,但身為會士,在世界上建立天主國的任務更為迫切需要。
會士的生活方式比教會或機構的宗教更為古老。它屬於尖端意識(中介),人類召喚其中某些成員作為先知前驅。亙古以前就有人這樣做,顯然地,不論教會的存亡與否,還是會有人被召出來的。今天或許這是最突出、最有力的動機,就是去邀請會士進入新典範,落實他們的召喚和使命,成為一種普世的培力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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